太和二中学雷锋岗位规范和行为守则
一、岗位规范
(一)政治坚定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坚持科学发展观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坚持党的领导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二)忠于国家。热爱祖国,忠于宪法,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,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,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,保证政令畅通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保守国家秘密,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。
(三)服务为本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。察民意,报真情,严谨细致;讲全局,重协调,优质高效;慎言行,办实事,满腔热情。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让领导和群众满意。
(四)依法行政。增强法制观念,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、执行公务,依法办事、不滥用职权,不以权代法,自觉维护法律、法规的尊严。
(五)恪尽职守。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。公道正派,行为规范,勇于承担责任,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,甘于奉献,杜绝不作为行为。以强烈的事业心、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、求真务实的作风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(六)务实创新。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理论联系实际;勤奋学习,勤于思考;作风扎实,深入基层,注重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,积极建言献策;不断更新观念和知识,工作中勇于创新,与时俱进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(七)清正廉洁。严格执行党纪、政纪和工作纪律,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艰苦朴素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,爱惜国家资财,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腐化;淡泊名利,秉公办事,廉洁自律,克己奉公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;不以权谋私,不贪赃枉法,不搞权钱交易,不行贿受贿。
(八)团结协作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不搞自由主义;树立全局观念,识大体,顾大局,确保政令畅通,服从领导,维护团结;增强集体意识,善于沟通协作,互相支持配合;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,齐心协力做好工作。
(九)品行端正。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。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,崇尚科学,破除迷信。谦虚谨慎,诚实守信,作风正派,待人热情。遵纪守法,讲究公德,文明礼貌,注重仪表。
二、行为守则
(一)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求实,敢于钻研,敢于深入。只有深入地去干每一件事,丢弃浮夸和浮躁,才能干好每一件事,才能有所收获。不断学习、刻苦专研、学习理论知识,钻研科研课题,不仅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,卓越的科研能力,更需要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高尚情操和奉献精神。我们富有爱心、耐心、责任心、同情心,勇于奉献、真诚热情,言必行、行必果,时刻站在学生的角度为学生着想,培养良好师德,树立良好形象。
(二)一心为公,团结一致。敢于为集体出力奉献,培养自己的责任感,不计较个人的得失,不参与是非争论,做到真诚相对、理解宽容,时时铭记“以责人之心责己,以恕己之心恕人”,把学校的利益放在首位,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。注重培养集体荣誉感,融洽集体感情,增强团队精神。
(三)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坚守岗位,为人民服务,乐于助人,始终铭记“一切以学生为中心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”的服务宗旨,并将它体现在实际工作中。